姚元勋律师,铜仁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国的三大诉讼都是有具体的管辖权规定的,通常情况下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管辖权来受理案件。不过,不同诉讼的管辖权规定不同,具体需要了解的原则也不同。今天,我们就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的问题,来为大家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属地管辖
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
属地主义管辖又有采用结果地、行为地或者结果行为兼并适用三种具体分类。属地管辖建立在国家对于自己领域内的主权基础上。
2、 属人管辖
是以一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为前提,本国人犯罪适用本国法律。
属人管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尊重。
3、保护管辖
对于任何侵犯本国和本国公民利益的行为,本国都拥有管辖权。
4、普遍管辖
只要发生了犯罪,那么国家就有管辖权。
二、传统的案件诉讼管辖案件的诉讼管辖可以分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
1、职能管辖通常解决案件由谁去侦查、立案。
2、审判管辖解决案件由那一级审判组织审理。
我国刑事案件职能管辖权根据案件性质不同由不同机关负责侦查、立案:
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等,对于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立案处理。
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立案管辖通常与审判管辖相对应,一般案件由哪个法院审判就由哪个法院相对应的侦查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的内容,主要也就是四方面,即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保护管辖以及普遍管辖,具体的内容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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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算是民事纠纷中比较多的一类了,而纠纷产生之后就是说解决的话了,那么合同纠纷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呢其实在合同签订之处,当事人是可以就管辖权进行约定的。那怎么进行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呢,为您做详细解答。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二、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三、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法律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实际情况约定一个管辖的法院,这就是对合同纠纷管辖权约定。当然实践中也会有一定的限制,那就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否则的话约定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