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铜仁物证书证在刑事证据中的证明价值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1日 铜仁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刑事证据
  刑事证据调查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证据的客观性、法律性(合法性)、关联性、排他性(唯一性)。而物证、书证在刑事案件中的价值就在与其在案件中的证明力,即于案件是否有关联性、是否具有排他性。
  从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证据制度认定角度的发展时间而言,犯罪嫌疑人口供作为“证据之王”的侦查取证观念,因其容易导致刑讯逼供的后果,早已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很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及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干扰,导致其不稳定性和多变性,即使一个最诚实的人,提供的证言也可能有失真的时候。在现今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案件中的各种言词证据,各说个有理,甚至以假代真,虚实并存,真真假假,各执其言,千变万化,错综复杂。唯有作为实物证据的物证、书证的客观性较强,它可检验真假,衡量虚实,去伪存真。因此,许多学者近年来都纷纷指出,在证据的立法中,应把 “实物验证”作为运用证据的一个规则加以规定。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制度的不断健全,作为实物证据的物证、书证在现今整个刑事证据体系中或者说刑事证据制度中,不仅应用广泛,而且因其客观性、稳定性的特点,同各种言证词据相比,特别是同可变性较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相比,其证明力更强于各种言辞证据,具有其他证据不可替代的作用。
  物证和书证作为实物证据,是以物为信息载体,在司法实践中,实物证据与以人为信息载体的言词证据相比:
  一、物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客观性较强。物证以自然人以外的物体为证据信息的载体,因此,往往不依赖与人的意志而独立存在,在证据信息储存和反映过程中,自然人对证据信息的影响较小。第二,用物证作为证明手段和证明方法,它不能直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它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还要通过办案人员审查、判断加以确定和认证。因此,对物证的审查、判断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
  二、书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书证都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而且大多在诉讼开始以前就以形成,所以,一经收集并查证属实,不需要与其它证据结合就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在许多案件中属于直接证据。
  书证是以一定的物质材料为载体,一旦形成,具有稳定性的特点。无论是涂改还是伪造,都可以很好地揭露犯罪嫌疑人的狡辩,特别是在贪污案件中,书证是不可缺少的证据。
  在刑事证据的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根据现场留下的犯罪工具、指纹、赃物等,初步判断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嫌疑人情况等;可以根据物证确定侦查方向,甚至可以直接查获犯罪嫌疑人;通过物证与其它证据的相互印证,可以鉴别证据的真伪;可以利用物证迫使犯罪嫌疑人低头认罪、坦白交代。尤其在当今社会中证人多变的情况下,作为实物证据的物证和书证,在司法实践中逐渐确立自己“证据之王”的地位。有了确实可靠的物证、书证不管证人如何见风使舵,更不管被告人如何巧夺善辩、真真假假,甚至翻供,都可以认定案件事实。因此,物证、书证是制服翻供、翻证的有利武器。
  但是,就具体案件而言,确并非任何具体的实在物都具有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作用。一项具体实在物是否能够成为特定案件的物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 、于案件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
  2、该实在物是否以其内容、外部特征、存在方式或物质属性等物质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
  其中,具体实在物于案件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是基础性前提。如果此一基础性前提不存在,该实在物不具有作为证据的资格,当然更谈不上成为该案的物证了。甚至,物证、书证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如果没有办案人员借助科学技术以及自己特有的专业知识的证明,往往有其客观性,也起不到其证明价值,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并应把实物证据于言辞证据等其它证据结合起来,互为相联,以达到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观点笔者会在第三章加以论述。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侦查人员必须慎重对待物证的关联性问题。例如,指纹、血迹都是物证,但是,在犯罪现场发现的指纹、血迹并非都于犯罪行为具有关联性。


合作网站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北京家庭离婚律师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北京全职刑事律师 北京专业知名律师 滨江律师 沧州交通肇事起诉律师 沧州投融资律师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 长沙再审申诉律师 大理黑恶势力犯罪律师 大理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东城区毁灭证据罪律师 广 广东广州涉外仲裁律师 广州民间借贷律师 广州涉外律师 贵阳专业劳动工伤律师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非法集资刑事律师 金华争夺小孩抚养权律师 金华重婚罪辩护律师 静安区商业保理律师 静安区涉外仲裁律师 九江知名律师 昆明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陆家嘴商务合同律师 洛阳非法拘禁罪刑事律师 眉山债务债权律师 南昌旅游损害律师 南昌贪污贿赂律师 南京江北新区房产律师 南京税务犯罪律师 南宁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沛县知名律师 浦东新区离婚财产继承律师 普洱市靠谱的刑事律师 青岛合同诈骗经济犯罪专业律师 青岛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律师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青岛走私、毒品犯罪专业辩护律师 曲靖刑事律师 上海国际经济律师 上海间谍罪律师 上海强奸猥亵案律师 上海债务追讨纠纷律师 上海证券公司律师 绍兴劳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深圳劳动合同解除律师 深圳聘请合同律师 深圳涉外企业律师 深圳税务年鉴律师 沈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乌鲁木齐专业工伤赔偿律师 西 西九龙站海关律师 西双版纳刑事毒品辩护律师 香港金融顾问律师 湘潭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 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萧山律师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郑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铜仁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8534500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