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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2日 铜仁刑事辩护律师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发[2003]2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方针,加快我省信息化建设步伐和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结合吉林省实际,提出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一、把信息化切实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地位
  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以微电子、软件、计算机、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技术进步过程中发展最快、渗透性最强、应用最广的关键技术,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全省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环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途径,带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动力,建设小康社会的必备条件,在加快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建设的进程中有着巨大的带动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大力推进信息化,给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我省作为经济后发省,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全省的信息化建设在重视程度、发展水平、运行机制、应用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全省上下都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对信息化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把信息化建设摆在全局的战略地位,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切实作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大力组织实施,把全省信息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的目标要求,把信息化放在全局的战略位置,坚持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指导方针,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调动各方面推进信息化的积极性,在改造传统产业,壮大信息产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信息产业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力争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并延伸到乡镇的宽带网络,重点应用领域实现宽带接入。
  ——开发建设满足各行业需要的基础性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类信息资源的广泛开发和利用,实现对主要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取得明显成效,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取得实质性进展;
  ——确立信息产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以光电子、汽车电子、新型整机与电子仪器仪表为主体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快速增长;基本实现建设软件产业强省的战略目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基本形成社会各领域应用信息网络技术的格局。政府、企业、重点领域和区域信息化全面推进,信息服务基本满足政府、企业和社会需求;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初具规模,全省社会和家庭上网水平收入显著提高。
  ——初步建立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信息安全保障服务体系和人才、技术、资金支撑体系。
  (三)信息化工作的基本思路:跨越式发展,选择式突破,效益型推进,低成本实施。
  ——跨越式发展,就是充分运用国内外的先进信息技术和产品,在对外引进和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后发优势,使信息化建设走向先进行列。
  ——选择式突破,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我们省的比较优势,某些技术、产品和领域的开发和应用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避免盲目发展。
  ——效益型推进,就是注重应用,注重实效,使信息化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低成本实施,就是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善于运用网络资源,千方百计地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投入少、见效多,防止重复建设。
  (四)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
  ——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在全省信息化规划的统一指导下,各实施单位都要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搞好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信息技术与产业技术的结合,通过狠抓应用和服务,满足市场和社会需求,努力提高应用水平,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安全可靠,务求实效。要立足省情和实际需要,避免形式主义、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加快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充分利用现有公用和专用主干网,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形成标准统一、融合多种业务、互联互通的宽带多媒体信息基础网络,加快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网络。
  (一)宽带光纤骨干传输网。建设省辖市州间宽带传输密集波分复用(DWDM)系统,省内主干光纤传输网基本传输速率达到10G以上,建成覆盖市、县和主要乡镇的2.5G宽带传输网络。
  (二)宽带城域网。在城市范围内建设综合各种业务的宽带城域网,在此基础上为单位、社区和家庭等最终用户提供10M/100M/1000M的高速接入,同时提供虚拟专网(VPN)等增值业务。
  (三)宽带接入网。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城市带状光纤接入网,新建城市小区实现光纤接入;逐步开展对已有社区和乡镇、重点行政村的宽带接入网建设,向城镇居民和农村用户提供各种带宽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接入方式。
  (四)基础通信网扩容。今后5年,局用交换机容量达到850万门,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1200万户,长途交换机容量达到20万路端,全省本地电话网固定电话达到700万户,移动电话达到1000万户,数据和多媒体用户达到350万户;全省通电话的自然村达到97%。
  (五)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利用现有的光纤网(SDH)和光纤同轴混合网(HFC),结合IP技术,对市州县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县、乡(镇)联网步伐,5年内全省广电网络发展成为一个大容量、宽频带、标准化、数字化的集广播电视节目和综合数据信息于一体的双向传输系统。
  四、信息产业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把信息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成为快速成长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信息化建设发挥更大的带动作用。
  (一)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点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液晶、光电子、汽车电子、新型整机及电子仪器仪表、视听网络产品,使我省成为国家重要的液晶产业基地和光电子产业基地。经过5年的发展,力争使销售收入突破600亿。
  (二)软件产业。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加快建设省软件产业研发基地,长春、吉林软件产业基地。重点开发面向工商、财税、金融、证券、教育、电信、保险、粮食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和生物识别、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应用软件及系统软件。培育10户以上年销售额超10亿元、50户年销售额超千万元的软件企业和企业集团。重点培育一批 “吉林省”品牌软件产品,初步实现建设软件产业强省的目标。
  (三)信息服务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与各方面推进信息化紧密结合,提高全社会信息服务的水平。重点建设好政府部门、社会公共、工业产品、交通运输服务、农业及农产品、商业贸易、金融财税、社会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科技教育等10个应用信息服务系统。
  五、全面启动和实施企业信息化工程
  企业信息化是全省信息化工作的重点。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是企业信息化的主攻方向。经过5年的努力,全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信息系统;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内部管理的信息化;中小企业普遍利用互联网开展企业经营活动;电子商务形成相当的规模。
  (一)实施企业管理信息化工程。在工业企业中,抓好200户重点企业管理信息化试点。资源计划管理(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等在企业得到广泛应用。
  (二)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选择汽车、石化、冶金、医药、食品等行业的50户重点企业,推广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柔性制造(FMS)、数控技术等,改造企业的产品开发设计系统、生产工艺流程和工艺装备系统,提高企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和自动化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产品研发自动化工程。全省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研究、开发与设计自动化系统,应用CAD/CAPP/CAE等技术,缩短产品设计周期,提高产品性能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重点提高汽车、运输设备及制造业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
  (四)实施企业上网工程。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对外经营的网站和相应的支持系统,不断拓展企业利用网上开展多种经营活动。选择省邮政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春汽车贸易城、欧亚商都、中东市场等开展电子商务试点。
  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加快实施党委、政府办公业务网,业务资源网,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政务外网建设,全面提升党委、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整体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党委和政府办公信息资源数字化、部门协同网上办公和网上为民服务。
  (一)建设好电子政务内网平台。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建设好与省内各市州党委、政府办公业务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与国家政务内网联接的全省政务内网平台,链接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直重点业务部门。主要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和指挥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
  (二)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主要是整合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提升办公业务资源网功能,以基础通信传输网络为依托,形成省内各地、各部门网络汇集的综合性信息交互平台作为顶层系统;建设网络管理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和数字认证中心,形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运行的支持系统。
  (三)完善党委和政府信息应用系统。省、市、县三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办公业务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省直各部门之间及各市州党委和政府之间公文、信息等实现无纸化传输,建立起决策信息支持系统。
  (四)开发和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抓好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重点建设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生态环境信息库、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数据库。
  (五)建设综合性的减灾安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类灾害形成预测和监测信息系统,涉及安全的信息形成反馈和应急决策信息系统。
  七、推进重点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一)农业信息化
  1.完善全省农业信息网络。以省农委信息中心为依托,以市、县信息中心为传输节点,形成主要是面向农村、为广大农民服务的综合信息网络。
  2.开发农业信息资源。建立农业资源、政策法规、农业科技和农产品产销信息数据库,建设农业和农村综合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扶贫信息系统、灾害性气象信息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3.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完善地方农业信息服务法规,规范农业信息市场行为,创建农业行政、事业、企业信息和农业技术标准信息服务新的运行模式,大力推广网上“订单”农业,有步骤地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4.推进粮食管理信息化。建设全省粮食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全省粮食系统计算机广域网及省、市、县粮食局、粮食企业的局域网,形成覆盖全省粮食管理系统和粮食企业的网络系统;不断开发和完善粮食管理软件,建立粮食管理数据库;逐步开展粮食电子商务。抓好粮食电子商务试点,形成与之配套的粮食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和配送中心,逐步实现粮食网上交易。
  (二)教育信息化
  1.在全省普通高校、部分重点中学建立校园计算机网,并与吉林教育网互联,逐步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网络的互联互通。
  2.组建一批网上学校和培训机构,中等以上城市建立教育网络平台,初步建成全省现代远程教育网络。
  3.充分发挥重点高校网络技术学院的作用,加快培养信息技术高级专业人才;专科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将信息技术应用作为重要的基础课程,培养信息技术实用人才;师范院校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知识水平;开展信息化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
  (三)科技信息化
  加强和完善吉林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建设,实现与国际互联网、中国科技网接轨,连接全省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信息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等,形成覆盖全省的多功能、开放式的科技信息网络。
  (四)金融、财政、税务信息化
  按照现代支付体系的要求,逐步开展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网上结算等新型金融业务,逐步实现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相互协调运行的现代金融体系。完成银行卡在全国范围内联网通用、一卡多用。建立信贷登记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
  实施“金财”工程,建成以覆盖全省各级财政管理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为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和宏观经济预测为核心应用的管理系统,实现财政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和绝大部分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的网络化管理。
  实施“金税”工程,完成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网络系统在我省的应用,形成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纳税状况严密监控的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地方税和农业税税收计算机应用系统。改造和完善全省地税系统局域网,实现省、市、县三级税务系统广域联网,应用推广和使用新版征管应用软件,推广应用税务公文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吉林省地方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地方税收征管技术手段现代化。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
  全面实施“金保工程”,按照国家计划,建立省市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立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和用工信息的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异地交换和共享。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实现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审核、支付等前台业务的计算机处理和规范化管理,实现本地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行社会保障IC卡,实现社会保障项目的“一卡多用”。
  (六)国土资源与环境管理信息化
  建立土地基础数据库和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全省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形成省、地、县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重点建设以保护耕地为核心的地政管理、以矿产资源开发为核心的矿政管理、以减灾防灾为核心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环境地理信息系统。
   加强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地理空间信息的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各地区基础性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立1∶500万、1∶25万、1∶1万的各级土地管理综合数据库和完成1∶1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航空和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库,地名和人口信息数据库,形成土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环境地质信息系统系列电子图库。提供精准农业、测绘、资源调查、环境监测、水利、国防等使用的差分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建设覆盖全省的环保信息网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  (GIS)数据库,建立各类污染源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和环境质量监测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生态环境卫星遥感决策分析、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决策支持等系统,实现环保系统业务管理的信息化。
  (七)水资源管理信息化
  重点抓好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水利政务信息系统和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
  依托公共信息网,建成覆盖全省各市、县的水利信息网络平台。初步建成覆盖全省19条主要江河、90座大、中型水库、300个水文监测站的信息采集站网,偏远地区采用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等方式组建防汛通信专网,与县以上公共信息网连接,实现各类防汛信息及时传递,满足各级领导异地会商和现场指挥等现代化防汛工作需要。
  建设和完善水文水资源数据库、水利空间数据库和基础工情数据库,实现上网运行,提供水资源信息服务。
  (八)公共安全信息化
  全面实施“金盾工程”,建立和完善全省社会公共安全信息网、公安通信网和公安信息系统,建立公安专用计算机网络、专用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及卫星通信系统;建立全省人口、户籍、刑侦、治安、出入境、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指挥中心等业务信息数据库系统;建设省市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及支持平台;建立110、119和122报警指挥系统,实现防抢、防盗、报警、出警和监控的数字化、网络化;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障系统,预防、控制和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
  (九)外经贸信息化
  加强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提供外经贸商情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和经济环境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多渠道、高效率的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建立起法规、政策、案例、标准、商品、人才、国际市场动态等资源库,为企业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
  (十)推进新闻、宣传、文化、出版等领域的信息化
  加强“中国吉林”网站等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整合新闻网络资源,搞好重点数据库建设,强化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第四媒体的作用。同时,积极推进和完善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其他领域信息化。力争在5年内基本建成交通、邮政、保险、旅游、外经贸、海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政法、统计、电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图书档案、地方志等领域的信息网络,提高各领域信息化应用水平。
  八、推进重点城市信息化建设
  (一)城市建设信息化。构建“吉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吉林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建立和完善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信息收集、开发,分析、传递、发布渠道。重点做好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交、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等应用软件的应用推广工作。在城市公用事业推广电子信息技术、IC卡技术,供水、燃气等行业推广计算机辅助调度、监控系统。在勘察设计行业开展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二)城市管理信息化。在市级以上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监督、灾害报警、应急指挥、决策服务系统,实现各种信息资源的网上调度和综合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城市交通监控信息系统、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城市国民经济预警系统和信息检索系统,完善城市抗灾、救灾信息系统和社会治安信息系统,实现城市规划、城市资源、城市市政等综合管理信息化。
  (三)城市服务信息化。建立城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和城市医药信息系统,开展方便群众的网上服务业务;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交通、旅游热线、食宿、安全、气象等信息服务系统。
  抓好全省城市信息化IC卡“一卡多用”试点,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公共交通“一卡通”、银行卡“一卡通”。
  (四)社区建设信息化。选择基础较好的居民小区,实施智能化小区示范工程,提供就业、家庭服务、房屋维修、监控报警、水电气数据自动采集、文化娱乐、社区管理、网络教育等服务。
  九、大力开发和整合信息网络资源
  (一)建设数字吉林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通信基础设施,建立起一个基于现代通信技术的区域性Internet交换中心,实施“数字吉林”计划,实现与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中国科技信息网及中国教育科研网的互联,使之成为具有先进性、兼容性、综合性的覆盖全省高速、大容量与国际国内互联的窗口,并逐步统一各类数据库接口标准,兼容各类社会性、行业性网络。建设全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吉林省CA认证中心、数据中心和数字吉林网络管理中心;建设整合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保障、数字图书馆、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
  (二)加强对网络资源的整合与管理。有计划地对省内财政性投资的业务范围、网络结构、建设规模相近的信息网络进行整合,逐步实现网络服务业务融合,提高和完善信息网络整体服务功能。对省内新建的信息网络系统,要按照适用、安全、低成本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防止盲目开发和重复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20个数据库。
  1.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库;
  2.金融信息数据库;
  3.财税信息数据库;
  4.企业与产品数据库;
  5.农副产品数据库;
  6.工业经济运行和商品流通数据库;
  7.科教信息数据库;
  8.公安信息数据库;
  9.人事、人才、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
  10.外商投资及进出口业务数据库;
  11.社会保障数据库;
  12.医疗卫生数据库;
  13.法律法规数据库和技术标准数据库;
  14.国土资源数据库;
  15.气象、水文资源信息数据库;
  16.环境保护信息数据库;
  17.新闻、图书、影视数据库;
  18.交通旅游信息数据库;
  19.药品管理信息数据库;
  20.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十、加强信息安全
  (一)树立信息安全意识。在网络建设、政府上网、企业上网、开发信息资源和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的过程中,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信息安全、计算机安全和防止计算机犯罪的法制教育。
  (二)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安、国家安全、保密、通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职责。逐步完善信息安全监测工作系统。建立信息安全测评认证制度,搞好信息网络及安全产品的测评认证工作。充分发挥省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落实好相关部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任务。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具体实施办法,将信息安全保护与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逐步建立信息安全责任体系、信息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以及信息安全快速反应体系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十一、努力营造信息化发展的环境
  (一)加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化建设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信息化工作目标责任制。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信息化工程的管理;协调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工作,协调促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加大信息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形成有利于信息化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层对信息化的认识,思想观念、知识水平、管理方式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三)制定全省信息化人才培养规划。在高等院校增设信息化工程专业和课程,扩大招生规模;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课程;针对在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同特点,进行各类信息化专业培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养、吸引、稳定人才的各项政策措施,创建用好吸引信息化人才的良好环境。
  (四)加大对信息化的投入。信息化建设需要多方面筹措资金,广开财路,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实行政府投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逐步增加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省级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费、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资金,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要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用于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和维护项目、信息化法规和标准制定、国际交流和培训项目以及开发高新信息产品项目的导向性支持。同时,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力支持,推动全省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五)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省内基础通讯运营企业在满足用户对网络需求的同时,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资费标准,吸引社会和家庭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要努力生产适用、安全、低成本的信息产品,满足社会和家庭信息化需求。逐步把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范,提高城乡居民的网络化水平。大力发展面向企业、社区和家庭个人的信息服务,不断提高全社会各个领域对信息网络的应用水平。
  (六)建立省信息化专家咨询组。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府投资的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要经过专家组咨询论证,才能批准立项和组织实施。加强全省信息化技术研发机构和基地建设,逐步形成推进全省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快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抓紧制定网络建设管理办法、信息服务市场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市场,避免无序竞争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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