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发淫秽信息上网,引来近3万次点击。近日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成功获判,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对熊某判处拘役4个月。
被告人熊某本是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技术员。2010年年底,熊某偶然登录到一个境外的淫秽网站,发现该网站有大量的淫秽图片及视频可以观看,便在该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之后,熊某渐渐沉迷于这些淫秽图片和视频不能自拔。为获得更大的浏览权限,熊某便陆续发了17篇包含淫秽信息的帖子。2011年11月20日,公安机关在排查该淫秽网站时将熊某抓获。截止案发时,熊某发的17篇帖子共被点击查看29410次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